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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k8国际唯一|重磅!云南网约车政策今天出台!限户籍吗?出租车“份子钱”降吗?

发布时间:2025-10-15 17:55:39    次浏览

FM91.8更多精彩节目手机实时在线收听,尽在网络收音机蜻蜓FM(点击收听)导语今天,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云南省未来的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的融合发展、服务规范、行业监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出租车◆ 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 实行期限制管理,经营期限不超过8年◆ 现有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的要降低◆ 鼓励出租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网约车◆ 没有户口限制◆ 运价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制定政府指导价◆ 要有明显的运营标识◆ 实行非现金支付结算◆ 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应退出经营 拼车、顺风车◆ 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 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一卡通在出租汽车上的应用出租车降低份子钱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意见》提出,要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的不同定位,统筹发展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不断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在合理把握出租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出租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管理,经营期限不超过8年。对既有出租汽车,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科学的过渡方案,可采取重新签订经营权使用协议等措施,实现平稳过渡。出租汽车经营期限届满后,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配置。 另外,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和取得经营权的个体经营者,应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按照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个体经营者取得经营权的,逐步实行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三证合一管理;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意见》明确提出要降低出租车“份子钱”,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现有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的要降低。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承包人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抵押金的利息等收益要归还承包人,也可用保函的方式替代抵押金。 网约车不限户口 里程达60万km强制报废对于网约车经营,《意见》提出,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企业,应在本省注册,并在经营所在地具有服务机构及相应的服务能力,获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网信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后,向城市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车辆的具体性能指标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且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运价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制定政府指导价。同时,网约车要有明显的运营标识,具体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要针对跨区域运输的网约车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运营安全,加强对网约车异地驻点经营、网络信息安全、平台企业劳动关系、网络支付结算行为、依法纳税、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各种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网约车平台企业必须承担承运人、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线上要加强对网约车经营全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驾驶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运营服务,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实行非现金支付结算。网约车平台企业要将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意见》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自车辆登记之日起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鼓励规范合乘 鼓励出租车提供网约车服务《意见》明确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在遵循“公益合乘优先、民间互助自愿、维护合法权益、规范合乘行为、严禁非法营运”原则的同时,鼓励并规范在通勤、节假日等时段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发展,从而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另外,城市人民政府要在科学界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与营业性运输业务边界的基础上,作出相应规定,规范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坚决打击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鼓励出租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方便公众乘车。同时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一卡通在出租汽车上的应用。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合法用工,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企业要依法与实行员工制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快配套设施建设 设置一定期限的过渡期为了让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意见》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快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候客泊位(停靠点)、加气站、充(换)电站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切实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机场、火车站、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码头、商场、医院、学校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划定出租车候客区域,为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更好地满足乘客便捷出行的需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等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宣传教育,公开举报电话,切实保护乘客合法权益。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加强市场巡查,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要求,依法打击出租车不计价收费,网约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串通涨价或垄断价格的行为;工商部门要依法打击网约车平台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意见》提出,要落实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体系和联合监督执法机制,不断提高对出租车的动态监管能力,强化对网约车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定期公开出租汽车经营主体、数量、经营权取得方式及变更等信息,定期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向社会发布。同时,城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协调解决出租汽车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严格按照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及有关标准和要求,可结合实际设置一定期限的过渡期,确保于2016年11月1日前,对已接入平台的车辆和驾驶员完成清理整改,实现平稳过渡。来源:FM91.8综合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